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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巴林商標注冊多少 錢
            發布時間: 2024-10-31 16:51 更新時間: 2024-11-21 07:03

            巴林商標申請費用:17000

            制度概述

            巴林現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2006年頒布的《商標法令》。巴林商標局統一負責修理商標非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不是強制性的,但為了保護商標或進行續展,就必須依法登記注冊。巴林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但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以 “在先使用” 主張商標權。

            巴林是《商標法條約》《尼斯協定》《TRIPS 協定》《WIPO公約》和《巴黎公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已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故商標注冊可通過“單國注冊”方式辦理,也可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辦理。

            商標注冊

            目前,巴林商標局采用尼斯分類的商品和服務描述,不接受一表多類申請。巴林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三維標識、顏色組合、標語、聲音、氣味、外觀等。

            若申請人不在巴林居住,須委托本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 商標圖樣;

            2.具體商品/服務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公證認證的委托書、國內或其他國家注冊證或營業執照;

            5.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阿拉伯語翻譯件。

            申請注冊巴林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一審查一公告一核準一發證。申請遞交后1周左右受理,巴林商標局會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駁回通知書載明的時限內予以答復;審查通過的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60天為異議期,任何利益相關人或在先權利人均可提出異議,提異議的理由主要有:

            1.與在先商標沖突,如:擁有在先的注冊商標;

            2.商標具有描述性;

            3.商標缺乏顯著性;

            4.商標具有不良影響;

            5.馳 名商標;

            6. 惡意注冊;

            7.與在先其他權利沖突,如:商號權、外觀設計、版權、人名等;

            8.通用名稱;

            9.地理標識;

            10. 未經授權使用的標志;

            11.有違公序良俗。

            公告期內無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會被核準注冊。順利的情況下,巴林商標注冊需要6~10個月。如不順利,中途遇到異議或駁回,時間將會有所延長。

            商標維護

            巴林商標注冊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到期日前1年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6個月;續展有效期10年。

            商標注冊后的無效或撤銷申請,一般可根據下述理由提出:

            1.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2. 商標注冊后連續5年未在該國實際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請撤銷;不可抗力除外。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