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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馬達加斯加申請商標制度
            發布時間: 2024-10-28 16:44 更新時間: 2024-11-21 07:03

            制度概述

            馬達加斯加位于印度洋西部,為非洲第 一、世 界第四大的島國?,F行商標法規主要基于 1989年7月31 日頒布的第89-019號法令《關于確立保護工業產權的安排》。工業產權局統一負責管理商標事務,官方語言為法語、馬達加斯加語。商標專用權需要通過注冊取得。馬達加斯加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原則,未注冊商標不能得到保護。

            馬達加斯加是《TRIPS 協定》《巴黎公約》《新加坡條約》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的締約國,是《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故商標保護既能通過“單國注冊”方式辦理,又能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方式辦理。

            商標注冊

            目前,馬達加斯加當局采用尼斯分類第11版的商品和服務描述,接受一標多類申請。馬達加斯加可注冊為商標的要素有:文字、名稱、圖形、三維標識、顏色組合、標語、印鑒等。

            若申請人不在馬達加斯加居住,須委托本國專門的代理人辦理。商標申請所需的基本材料為:

            1. 商標圖樣;

            2. 具體商品項目;

            3.申請人名義及地址;

            4.委托書,需公證;

            5.若聲明優先權的,需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及對應的法語翻譯件。

            申請注冊馬達加斯加商標的主要流程為:申請—受理一審查一核準一發證。申請遞交后官方先進行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材料和分類信息是否符合規定,一般1個月左右完成受理。受理后將對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包括對商標顯著性、是否違反禁注禁用條款和是否與在先商標形成沖突的審查,審查通過則予以注冊,順利的情況下,馬達加斯加商標注冊需要1年半左右。審查不能通過的則會下發駁回通知書,該駁回即為zui終駁回,不可進行復審,若申請人希望繼續爭取商標權利,則需要向馬達加斯加第 一級民事法院提起上訴。

            馬達加斯加沒有異議程序,商標核準后將直接予以公告注冊;注冊后可以向法院申請無效宣告。

            商標維護

            馬達加斯加商標注冊后 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請日起算;到期日前12個月內可以辦理續展,寬展期為6個月;續展有效期10年。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