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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馬德里體系注冊商標流程、有效期與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 2024-10-23 17:15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1.馬德里商標申請流程

            申請人/代理機構提交申請一中國商標局受理(頒發受通)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受理(頒發國際注冊證明、公告)一指定國主管機關審查一公告(有些國家不再單獨公告)一頒發核準保護通知。

            目前,有兩種方式遞交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一種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商標網上提交電子申請,另一種是在窗口遞交紙本申請。順利情況下,網上申請的馬德里國際注冊,自遞交之日起4~6個月收到《國際注冊證明》,紙本申請的,自遞交之日起6~-10個月收到《國際注冊證明》(《國際注冊證明》表示該馬德里申請已在國際注冊簿上登記,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締約方已注冊成功)。自通知日起12-18 個月各指定國審查完畢并決定是否核準保護。

            2.有效期

            自國際注冊日起 10年有效,可提前6個月續展,寬展期6個月,每次續展有效期為10年。

            3.注意事項

            (1)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不能通過商標局辦理馬德里申請,中國臺灣地區的申請人可通過商標局辦理。

            (2)不能同時指定以色列和敘利亞,否則敘利亞會因為以色列問題被駁回(政治、宗教問題)。

            (3)基礎申請/注冊正在辦理轉讓或變更的,國內提交轉讓/變更申請后,才能以受讓人或變更后的名義/地址提交申請。

            (4)依據原國 家工商總 局商標局《關于簡化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材料和手續的通知》,自2017年8月23日起,提交馬德里申請時,可不再提交如下材料:

            A. 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B. 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如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的,無須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C. 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無須再提交英文名稱證明。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