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即著作權,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于無形財產權。
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并稱為知識產權的四大權利。中國大陸對版權登記并無統一要求,大陸地區通常由著作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向當地的版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臺灣地區將版權登記分為注冊登記與非注冊登記兩種情況,其具體流程如下:
一、 提出申請
申請人(即版權所有人)需在作品完成后向臺灣版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
1.申請人姓名(姓名或名稱);
2.申請人地址;
3.申請作品名稱應包含中文及英文,或由作品的中文翻譯而成);
4.申請人所需注冊的權利類別與內容;
5.申請之時間與方式。
二、 受理審查
臺灣地區《著作權法》規定,注冊登記的作品,其著作權人須于作品完成之日起2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注冊登記,逾期未申請者,主管機關得依公共利益之需要,強制命令其提出申請。主管機關依公共利益之需要強制命令其提出申請的期限為3個月。主管機關可依法定程序宣告著作權人喪失著作權。
三、 補正公告
申請人所登記之作品內容與作品名稱不符時,依《著作權法》第七條第 一項之規定,應予以補正;如無補正,登記機關即將該登記申請公告。其內容如下:
1、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姓名(或名稱)、地址(地址)、郵政編碼;
2、作品名稱:(1)作品名稱及中文譯名;(2)作品發表時間;
3、作品類型: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
4、創作方式:一種或多種創作方式的組合。
5、申請事項:申請人姓名(或名稱),著作權人姓名(或名稱),國籍或居所地,聯系電話,電子郵件地址及其它相關信息。
6、登記日期:補正公告之日起之5個工作日。
四、 注冊登記
注冊登記需要至少3個月以上時間。注冊登記的程序大致如下:
1、填寫“版權注冊申請書”,并附上相關資料;
2、填寫版權登記簿表格;
3、提交申請文件,經登記機關初步審查,符合條件者即發給注冊證書;
4、未獲批準者,將申請文件寄回登記機關。
五、 頒發證書
申請注冊版權登記的,應先辦理注冊登記,再申請非注冊登記。非注冊登記時,版權登記機關應在自收到完整的登記資料之日起5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在審查工作完成前,須停止辦理非注冊登記;如果審查工作完成后,版權登記機關仍需繼續審查時,應與原審查機關聯系,并于自收到完整的登記資料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經審查后,若核準申請注冊版權的,即應辦理注冊登記;若未核準申請注冊的,版權登記機關應在自收到完整的登記資料之日起30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
目前臺灣地區版權注冊實行“自愿原則”,當事人可自行選擇是否進行版權登記。
- 澳門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香港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墨西哥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哥倫比亞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阿根廷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巴西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秘魯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智利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加拿大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美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英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德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意大利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法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 歐盟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2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