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于2012年11月23日起正式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簡稱 WCT)。墨西哥知識產權局于2015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外國版權登記申請。申請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的外國申請人,需先在墨西哥版權登記部門登記,以取得該國的版權證書。
一、 版權登記的分類
墨西哥版權分為兩類:(1)文字作品;(2)美術作品。
文字作品是指由一系列有組織的文體表達構成的文章、著作、報刊文章以及其他作品。文學藝術作品是指由文字構成的、具有藝術或審美特征的作品,如繪畫、雕刻、建筑或音樂等。美術作品是指由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構成要素所構成的,富有美感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固定物體。
美術作品是指繪畫、雕塑和建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如繪畫、書法、雕塑等。建筑作品是指由各種要素構成的三維實體,如建筑物和橋梁等。
二、 版權申請的提交
墨西哥的版權登記由當地的版權登記局負責,申請人可在墨西哥政府官 方網站上直接提交版權登記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
在墨西哥,版權登記需要用到以下文件:
(1)版權登記證;
(2)申請人護照或者護照復印件;
(3)委托書;
(4)經公證的英文翻譯文件。
三、 審查與決定
墨西哥知識產權局將在受理后的12個月內作出決定,如果申請人對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該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或申請人拒絕接受審查意見,該決定將被視為無效。
如果對版權登記申請的審查意見為“不符合規定”,那么版權登記將被撤銷。但如果申請人在一年內沒有對此提出異議,則該決定將被視為有效。
四、 時間
1.一般情況下,在收到版權登記申請后2個月內可完成版權登記,如果申請人為外國人的,則可能會因申請不成功而延遲。
2.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登記,則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撤回。
3.版權登記的有效期為自申請日起5年,之后每10年可以續展一次。續展次數不受限制。
五、 收費
申請人向墨西哥知識產權局提出版權申請時,需繳納申請費。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的申請費用都是固定的,由申請人在申請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繳納,若申請人不在墨西哥境內,則可以通過郵寄或上門的方式繳納相關費用。申請費通常是在遞交申請文件時或提交申請后的3個月內繳納,也可以在申請受理后的6個月內繳納。在墨西哥境內的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相關費用:
1、墨西哥境內的申請人可通過銀行或郵局等方式匯款至墨西哥知識產權局,匯款時應提供相關信息以驗證申請人身份。
2、如采用郵寄方式進行支付,則需提供寄出地址、收件人姓名以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 哥倫比亞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阿根廷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巴西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秘魯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智利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加拿大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美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英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德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意大利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法國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歐盟版權登記的程序與資料 2024-11-21
- 荷蘭申請條形碼的程序與材料 2024-11-21
- 德國注冊條形碼的程序與材料 2024-11-21
- 西班牙申請條形碼的程序與材料 2024-11-21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