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 id="obj7k"></object>

      <object id="obj7k"></object>
        <object id="obj7k"></object>
          <dfn id="obj7k"></dfn>
            <dfn id="obj7k"></dfn>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3378428645
            公司新聞
            注冊印度尼西亞實用新型專利的流程與材料
            發布時間: 2024-08-14 17:28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在印度尼西亞,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在印度尼西亞,實用新型專利可以以單一性、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為要件。

            在印度尼西亞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通過巴黎公約或者 PCT途徑進行申請,也可以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進行申請。

            一、 巴黎公約申請

            巴黎公約途徑下申請實用新型需要的材料:

            1.申請書(中文)

            2.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發明名稱和說明書(英文)

            4.權利要求書(中文)

            5.委托書

            二、  PCT途徑申請

            1.向印度尼西亞專利局提出申請,并繳納申請費;

            2.印尼專利局收到申請后,將申請文件和符合規定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等文件送交國際檢索單位進行檢索;

            3.印尼專利局將根據國際檢索單位的檢索報告,確定是否存在現有技術,則可以提出國際初步審查請求;

            4.國際初步審查請求通過后,國際局將向國際申請的所有國家發送一份國際公布文件;

            5.印尼專利局將根據申請人的要求決定是否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

            三、 提交文件

            申請人在申請時需提交:

            (1)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摘要附圖。在申請時還需提交一份不超過200字的請求書。說明書應包含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以及權利要求書。

            (2)申請日起12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所有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如果申請人希望優先權文件提前遞交,則可在提交申請時遞交優先權文件。

            (3)申請材料的中文翻譯件,中英文對照譯文應與中文翻譯件一致。對于技術領域相同或相近的發明創造,申請人可以只提交一份翻譯件。

            四、 審查程序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可以在印尼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需要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印尼實用新型專利自申請日起的12個月內,可以在印度尼西亞進行公告和異議程序,可以在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前提出復審。

            五、 授權和保護

            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自授權之日起20年。但是,實用新型專利有一個例外,如果專利申請人提出的是在后申請,而申請人并不是在后申請中的第 一申請人,那么該發明在此期間可以享有優先權。

            印尼專利制度允許對發明進行多種保護方式,包括對發明人的侵權保護、對發明的撤銷保護和對無效程序中發明的保護等。由于實用新型專利不具有絕 對保護期限,因此,如果發明在授權后被無效或撤銷,那么實用新型專利也將喪失其權利。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