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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注冊瑞士發明專利的流程與材料
            發布時間: 2024-08-14 17:26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瑞士發明專利申請程序是什么?在瑞士,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歐洲專利局的任何一種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在提交申請之前,必須了解申請所涉及的技術領域、發明主題以及具體的保護客體。此外,還需要了解申請所需的文件、費用和時間。接下來,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瑞士發明專利申請程序和材料。

            一、 申請提交

            申請人需要在瑞士提出專利申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通過歐洲專利局提出申請,即直接向歐洲專利局提出申請,或者通過瑞士專利局的國際專利合作署提交申請。

            2.通過歐洲專利局和瑞士專利局之間的電子通信系統提交申請。

            3.通過瑞士國家專利局提出申請,即通過瑞士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從2013年10月1日起,瑞士國家專利局將提供電子形式的申請文件。

            4.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專利代理機構,比如瑞士聯邦專利商標局(SIPA)或者瑞士聯邦知識產權局(SWIPO)。如果選擇 SIPA作為專利代理機構,則該機構將負責在瑞士提供相關服務。

            二、 實質審查

            當一項發明申請被正式受理后,歐洲專利局將對該發明進行實質審查。如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申請存在缺陷,歐洲專利局將發出相應的通知,要求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改正或者提出修改建議。如果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提出修改建議,則歐洲專利局將做出駁回決定。

            三、 優先權

            如果在瑞士提交了專利申請,則有資格優先于其他國家的申請獲得批準。這就是所謂的優先權。需要注意的是,優先權的時間期限僅 限于歐洲專利局公布其第 一篇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之內。

            申請人可以在瑞士申請多個專利,并可選擇不同國家提交多個專利申請。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12個月內向歐洲專利局提交兩件或更多的專利申請。當申請人已經在另一個國家提交了第 一件專利申請時,歐洲專利局不會為該申請人保留其在另一個國家提交的第二件專利申請的權利,因此申請人必須將在第 一個國家提出的第二件申請重新提交。同樣,這也意味著在歐洲專利局提出的任何一項申請都不會影響其在瑞士提出的第 一項申請。

            四、 授權和保護

            瑞士的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如果專利申請獲得批準,則將成為歐盟成員國的法律。在歐洲專利局的專利數據庫中,可以檢索到有關該專利的全部信息。如果在申請后的20年內沒有提出復審請求,則該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五、 異議

            提出異議時,申請人必須提交書面意見。如果不同意該專利申請,可以向歐洲專利局提起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提供書面文件和對專利申請進行的研究的證據。異議必須在提出請求的6個月內完成。歐洲專利局有權裁定異議,但沒有義務發出異議通知或提供異議答辯。

            在提出異議之前,應當先進行初步審查,并在提出異議后的6個月內進行正式審查。在任何情況下,歐洲專利局不會對該專利申請發出“駁回”通知。如果收到了“駁回”通知,申請人必須在收到通知后的6個月內提交修改后的申請并繳納規定的費用。如果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修改申請,將視為放棄該專利申請。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