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根廷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商標轉讓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因為根據《馬德里協定》的規定,所有馬德里協定締約方的國民均可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申請辦理商標轉讓。這就意味著,只要擁有商標注冊證書和國際分類表,阿根廷人也可以將其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注冊商標轉讓到阿根廷。如果申請人在提交了注冊申請后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獲得核準,或超過核準期限而不能享有注冊商標的,可以申請辦理商標轉讓。
一、 辦理商標轉讓所需材料
1、商標轉讓申請書;
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5、申請文件為外文,但申請人在申請書中簽署或書面承諾接受中文譯本的,可視為申請人認可該譯文。若中文譯本無法提供,則該翻譯件應經 WIPO認證,并由 WIPO提供翻譯服務。若申請人未在申請書上簽字或蓋章,則需提供經公證并經 WIPO認證的中文譯本。
二、 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申請人必須在提交申請前至少3個月,向 WIPO提交相關的文件。
2.受理: WIPO在收到申請后,將對該申請進行受理、審查和核準。
3.公告: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在初步審定公告后沒有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但經審查駁回,那么該商標可以獲得核準。
4.核準:商標核準后,該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共同向 WIPO繳納費用。完成所有手續后,該商標就可以正式成為一個新的商標了。
三、 受理時間
在提交商標轉讓申請后,將會收到一份《受理通知書》。該《受理通知書》自收到之日起,即視為已被轉讓至受讓人。《受理通知書》上注明的日期為轉讓申請提交之日。如遇節假日,則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四、 審查周期
如果商標轉讓申請被核準,在該商標轉讓申請被核準后的4-6個月內,申請人可以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該商標的轉讓申請,并繳納費用。
如果商標轉讓申請未被核準,申請人還可以要求商標局重新進行審查,重新審查需要花費6-12個月的時間。如果重新審查后,發現與原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被撤銷或者無效了,則該商標轉讓申請將會被駁回。
因此,如果申請人想要加快商標轉讓申請的審批速度,建議盡早辦理,以保證商標轉讓申請能夠盡快得到受理和審核。
五、 證書
1、如果商標注冊人是自然人,其在提交了注冊申請后的五年內沒有使用該商標,則其可以向 WIPO申請轉讓注冊商標。
2、如果申請人的商品或服務與被轉讓的商標相同或類似,則該商品或服務的名稱也可以作為申請轉讓的附件。
3、如果在提交了注冊申請后,申請人在使用該商標之前就已經注冊了其他類似商品或服務,則應當將其注冊號填寫在申請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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