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是《巴黎公約》和《PCT國際申請在土耳其的國際專利申請協定》的成員國,于2017年6月1日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根據土耳其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需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提出,或在2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未提出。 土耳其專利法規定,自提交之日起30天內發出受理通知書。如果申請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檢索報告或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土耳其專利法對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采用了授權后的檢索和審查,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土耳其發明專利申請的流程與資料。
一、 申請
申請人需要提交書面申請,可選擇提交以英語或法語撰寫的申請文件,但必須使用英文或法文。申請人需提交一份申請委托書,在該委托書中申請人應注明代理關系。若以公司名義提出申請,則應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若以自然人名義申請,則應提供個人身份證明。
在提交申請后的12個月內,申請人可以選擇是否提出實質審查請求(EOI)或撤回實質審查請求(EUO)。若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則該專利申請視為撤回。EOI或 EUO均為一年有效期,期滿后可續展至10年。對于未提出 EOI或 EUO的申請,專利法不對該申請的注冊與否進行強制要求。
申請人需要根據不同的語言撰寫多個語言版本的文件,并在提交申請后及時繳納申請費。
二、 授權
土耳其專利法規定,如果在提交申請后的12個月內未收到任何實質審查意見,則視為授權。專利申請人可對發明專利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可要求在申請日起12個月內或在收到發明專利授權通知書后3個月內提出審查請求,若未及時提出,則視為撤回。
專利申請人可以選擇主動檢索或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向土耳其專利局提交檢索報告,或者在收到發明專利授權通知書后的3個月內提交檢索報告。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被拒絕,則申請人可選擇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專利權人委托的代理人可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宣告請求,若該專利申請不涉及技術方案或不存在任何可反駁的缺陷,則專利權人將被視為撤回該申請。若申請人有正當理由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則在遞交申請后6個月內進行答復。若申請人不愿意主動撤銷申請或無效宣告請求,則應在收到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答復。若申請人對無效宣告請求的決定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已經授權的發明專利,如果專利權人委托的代理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了復審請求或者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則該發明專利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專利權人委托的代理人在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后3個月內提交答復;若未及時提交答復或者不能提交答復,則該發明專利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三、 無效程序
土耳其專利法規定,自授權之日起滿6個月后,在任何情況下,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均可請求無效該發明專利。但如果在專利授權后6個月內未提起無效程序,該申請將視為撤回。根據土耳其法律規定,對侵犯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土耳其zui高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土耳其zui高法院的判決,專利權人在收到判決之日起30天內提出上訴,否則將被視為自動撤回。
四、 保護期限
土耳其專利保護期限自授權之日起,直到被視為自動終止,或者根據第74條規定的情況而被終止。在專利申請或注冊后的任何時間,均可要求專利權人繳納年費。
申請人應在收到授予專利通知書之日起的18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申請人逾期未辦理登記手續,則自提交之日起4年內未提出登記請求,或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8個月內未提出維持專利權有效請求,則專利權將被終止。
申請人可根據第74條規定的情況而被終止專利權。如果申請人已向專利局繳納了年費,則可以要求專利局發出通知,表明專利權終止,并自通知發出之日起4年內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申請人沒有繳納年費,則專利權將被終止。
在專利有效期屆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提出專利無效請求,將導致該專利在授權后的12個月內自動終止。但是,如果專利權人認為該專利已喪失新穎性或創造性,則可在6個月內提出無效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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