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INPI網站提供的信息,直接申請法國專利應完成以下步驟:
1/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表、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圖紙(如有),申請費繳納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有)等。
2/INPI分配申請號并確定申請日期
INPI在收到申請后的幾天內給申請人發放一份注明申請號的申請表(leformulairededép?t)副本。在隨后給INPI的所有文件中均應注明該申請號。如是在線申請,INPI會通過電子郵件向申請人寄送一份收據。
隨后,INPI檢查申請是否可受理。該檢查是為確認申請的性質(專利或實用證書)和申請文件內容而進行的zui低控制,檢查內容包括:
●申請人身份證明;
●申請費繳納證明;
●說明書;
●至少有一項權利要求。
如缺少文件,INPI要求申請人在1個月內補齊。只有當申請人補齊文件后才能確定申請日。如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補齊文件,申請將不被受理。
3/國防審查
INPI受理專利申請后,會將申請提請國防審查。根據法國法律的規定,專利申請必須接受國防審查,以確認發明是否涉及法國的國家利益。國防部長可在zui長5個月內決定是否將專利申請進行保密。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會在4至6個星期內獲知自己的申請是否需要保密。
4/INPI審查
INPI對申請人專利申請進行進一步審查;主要涉及:
(1)行政審查:確認申請文件格式的合規性,申請費和其他費用(如有)的繳納情況;
(2)技術審查:確定申請是否符合其他條件——申請是否是技術發明創造,申請是否符合發明統一性原則,權利要求是否建立在專利說明書的基礎之上等。
如申請人的專利申請不符合發明統一性原則,申請人應按原申請中發明理念數量分案提交多個申請。該類申請稱為“分案申請”。分案申請可以在收到INPI通知后在原申請的審查員確定的期限內進行,也可以在申請人繳納發證費后由申請人自己提議進行。
如有需要,申請人可以改進其發明,并用改進申請替代原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申請后的12個月內提交改進申請,不影響申請人原申請的公開。該期間稱為“國內優先權”期間。兩份申請中相同的部分可以適用首 次申請的申請日,而改進后的部分只能適用改進申請(新申請)的申請日。
5/初步檢索報告及審查意見書
全面審查后,INPI根據申請人的檢索申請委托歐洲專利局(EPO)進行專利檢索,在收到EPO的檢索報告后對申請進行簡單新穎性審查,然后向申請人寄送初步檢索報告和專利審查意見。
如申請人提交的是實用證書申請,不需要檢索報告。
6/答復
申請人負責確認其發明與上述文件相關的新穎性。盡管如此,如果發明明顯缺乏新穎性,INPI也可能直接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如果如初步檢索報告中列舉有與專利申請直接相關的現有技術,申請人應在3個月內進行答復。如有需要,申請人可以申請將該期間延長一次。
申請人的答復意見應包含對現有技術相關性的評價說明和/或針對權利要求書的修改事項,注意修改事項須在申請人原申請說明書的限制范圍內。
7/公開
在收到專利申請18個月后,INP會I將申請文件公布在工業產權官方公報上,包括初步檢索報告(如適用)。
如申請人希望在18個月期限屆滿之前公開其申請,在該期間內任何時間均可以通過書面申請要求INPI提前公開。
INPI將向申請人發送公開意見書。建議申請人在收到公開意見書后反復閱讀,并將存在的錯誤及時通知INPI。
8/異議
專利申請在工業產權官方公報上公開后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向INPI提出異議(observation),并列舉未在初步檢索報告中提及的其他文件。
如果專利申請遭受異議,INPI將通過郵件通知申請人。
9/針對異議進行答復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INPI郵件后的3個月內對異議提出答辯意見或直接修改權利要求書,該期間可以延長一次。
INPI將在發明的新穎性方面檢查申請人針對檢索報告和可能存在的異議提交的答復意見。
10/zui終檢索報告
在申請人通過郵件與INPI交換意見并對權利要求書進行可能的修改后,INPI編制zui終檢索報告。至此,文件審查結束。
如果專利申請文件通過審查,INPI將要求申請人支付發證費和專利說明書印刷費。申請人應在2個月內支付上述費用,否則,INPI將駁回專利申請。
11/頒發專利權證書
申請人支付發證費后,INPI將在工業產權官方公報上公布授權公告,并給申請人頒發注明申請號的專利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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