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專利分為兩種類型:一是歐盟成員國內部的專利,二是歐盟成員國之間的專利。歐盟成員國內部的專利申請,稱為“成員國國內申請”(Internal Proceedings),簡稱“IPR”。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歐盟專利與美國、日本、韓國、英國、瑞士等國的專利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對于中國企業來說,在歐盟申請專利可以節省大量費用,加快獲得歐洲市場的時間,便于企業進入歐洲市場。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在歐盟申請發明專利的流程。
一、 申請階段
在申請階段,申請人需要向歐盟專利局(EPO)提交一份專利申請,并繳納申請費。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后的2-3個月內辦理繳費手續。如果申請人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沒有辦理繳費手續,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RST)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那么 EPO將視為其放棄了申請,申請被視為撤回。自 RST之日起,該申請不得再被視為歐洲專利申請。在遞交申請的同時,申請人還需要繳納申請費和公布印刷費。如果申請人選擇申請歐洲專利,則需在提出申請后的6個月內繳納公布印刷費。申請人在提出歐洲專利申請時也可以選擇要求優先權。
二、 形式審查
對于形式審查,在《歐洲專利公約》中并沒有具體規定,但歐盟國家的專利局可以以不符合相關要求為由拒絕該專利的申請。同時,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而進行修改,比如提供補充材料、對權利要求書進行修改等。
三、 公布階段
如果申請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向歐洲專利局提出公布申請,或者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公布印刷費,歐洲專利局將按規定的優先權原則向其他成員國提出申請,并按優先權原則對其進行審查。如果該申請已經在成員國國內公布,歐洲專利局將根據成員國國內的法律規定在該國正式公布專利申請。如果專利申請已經在某成員國公布,而申請人沒有繳納公布印刷費,歐洲專利局將不會通過其官方公報公告該專利申請。對于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的專利申請,歐洲專利局也可以要求提前公開。
四、 實質審查
即使申請人已經完成了申請材料的準備工作,提交了申請,但如果申請人不符合形式要求,也是無法通過實質審查的。
申請人需要在正式受理后的2個月內繳納實質審查費(約1000歐元)。如果申請人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實質審查費,或者超過了規定期限而沒有提出延期申請,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如果申請人在正式受理后繳納了實質審查費,則該申請將進入正常程序。
五、 授權
IPR是歐盟成員國國內的專利,必須在其成員國和歐盟范圍內公開,才能獲得保護。如果申請人希望在其他國家保護,可以在其成員國申請專利,而不是通過歐盟申請。
對于歐洲專利局(EPO)審查的專利申請,如果其權利要求書沒有被拒絕(即權利要求書沒有明顯不合理的內容),則該專利將被授予專利權。如果權利要求書中的一項權利要求在歐洲專利局審查過程中被拒絕或修改,則該權利要求將不能通過歐洲專利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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