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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轉讓加拿大商標需要的資料
            發布時間: 2024-07-11 17:09 更新時間: 2024-11-21 07:03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分為注冊轉讓和申請轉讓兩種方式。注冊轉讓是指在同一國家或地區內,將已注冊的商標所有權轉移給另一方的行為;申請轉讓是指在不相同或不相類似的商品上已注冊的商標所有權轉移給另一方的行為。無論是注冊轉讓還是申請轉讓,都應向加拿大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 本文將為您介紹加拿大商標轉讓的流程與資料。

            一、 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資格:申請人須是商標的注冊人或其授權人。商標是自然人或法人所持有的,只有該自然人或法人才有權提出商標轉讓申請;如果商標是由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在某一類商品上申請注冊,該商標只有該自然人或該法人才有權提出轉讓申請。如果申請轉讓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13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則不能由自然人或法人提出轉讓申請。另外,如果是以企業名義申請的,只能由企業提出轉讓申請。

            2、權利限制:如果申請人對其商標擁有某種權利,則必須符合相應的條件,否則不能提出注冊轉讓或者申請轉讓。例如,申請人在注冊轉讓中可能會被要求提供一些補充材料,如對商標是否為注冊商標、是否在有效期內等進行聲明。如果申請人對其商標擁有某種權利,則必須在此聲明中說明該權利的來源、有效期限等信息。

            二、 申請材料

            1.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基本信息(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3.轉讓人與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a)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由申請人簽字,加蓋公章);

            b)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國籍證明文件;

            c)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個人的身份證等);

            d)擬轉讓/移轉商標的詳細信息,包括商標名稱、注冊號、申請日期、申請號、國際分類號碼、商品或服務類別等,若需轉讓的商標已被他人注冊或申請了其它在先權利,則還需提供其它相關信息,如被許可/質押/轉讓等信息。

            三、 提交申請

            申請人必須提交商標轉讓申請,且該商標必須是已注冊的商標。如果申請人沒有申請過,則可以通過辦理注冊轉讓的方式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

            按照加拿大商標法,注冊轉讓和申請轉讓均須提交相關的申請文件,并且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例如,商標注冊轉讓需要6個月內提交,而申請轉讓則需要1年內提交。在申請文件遞交后,若商標申請人需要變更或者注銷,則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相應的變更或者注銷文件。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相關文件,則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如果申請人希望獲得對該商標的優先權,則必須在提出申請之前先向加拿大知識產權局提出注冊撤銷或異議。

            四、 審查程序

            申請人需要將申請文件和所有必要的證明文件遞交到加拿大知識產權局,包括:

            1.商標轉讓申請書(需加蓋公章);

            2.轉讓證明文件(轉讓協議書/合同、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原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證明轉讓人同意轉讓該注冊商標的證據,如轉讓人同意該商標轉讓給受讓人的書面聲明;

            4.申請文件中所涉及的商標圖樣(需要加蓋公章或簽字);

            5.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還應提交一份由申請人簽署并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上述文件必須提供原件或經公證認證的復印件。如果申請人提交的復印件與原件不符,或者在提交文件過程中提供了虛假或偽造的文件,那么加拿大知識產權局有權駁回該申請,申請人則必須重新提交申請。

            五、 領取證書

            申請轉讓商標的,商標注冊處將審查該申請,并將該申請及相關文件轉交申請人;申請人收到轉讓證明后,向商標注冊處繳納有關費用。若該申請為正式申請,則在遞交申請后的6個月內頒發商標證書;若該申請為臨時申請,則在6個月內頒發臨時證書。

            加拿大專利商標局于2016年2月1日正式開始受理注冊轉讓申請,但仍可以提出注冊轉讓的異議。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轉讓的商標是可以分開使用的,如果該商標與他人正在使用或已經在中國使用的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則可能會被宣告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專利商標局在受理注冊轉讓申請后6個月內頒發臨時證書。申請人收到臨時證書后,應在6個月內提交正式證書。如果申請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正式證書,則該商標將被視為無效。如果該商標已經被他人搶注或囤積,申請人可通過異議程序來維護自身權益。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