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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申請瑞典商標有什么流程?
            發布時間: 2024-06-27 16:42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瑞典是一個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是北歐五國之一。瑞典位于波羅的海東岸,其領土面積為19.77萬平方公里,其中瑞典本土為14.82萬平方公里,外屬芬蘭、挪威和俄羅斯的領土。 瑞典屬于中立國,是世界上少有的幾個沒有加入任何國際組織的國家之一,因此其在國際上的信譽很高。另外,瑞典又是一個非常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和貿易等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在地理位置上,瑞典與丹麥、芬蘭和挪威隔海相望,因此也被稱為“四國之邦”。瑞典是歐洲zui富有的國家之一,國民擁有非常高的生活水平和先進的工業技術。本文將為您介紹瑞典商標注冊的流程與資料。

            一、 商標注冊類型

            根據《歐洲聯盟運行條約》的規定,可以在瑞典注冊商標的商品/服務包括:

            1.工業、科學、技術、教育和衛生的一切性質;

            2.產品或服務的質量;

            3.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服務,其包裝、裝璜或說明,以及它們的銷售狀況;

            4.生產或經營的商品/服務的制造方法。

            另外,也可以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外觀設計商標。集體商標是指由一個企業使用在其商品上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而構成的商標,通常由企業全體成員共同使用。證明商標是指由申請人直接提交證明其符合某個標準的材料而獲得的商標。外觀設計是指將一件圖案、形狀或者結構設計用在商品上,使商品具有顯著特征。

            二、 商標申請受理時間

            1、商標申請材料:申請書(由申請人或代理機構填寫);委托書(由代理人填寫);商標圖樣(如需要);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2、申請費用:瑞典政府的商標收費為500克朗,其中包括了商標申請費、官費以及商標的使用費用。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應向瑞典商標局提供自己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務。如果申請人沒有提供自己所使用的商品和服務,那么商標申請將不會被受理。

            3、申請時間:從遞交申請到完成注冊平均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若被駁回,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異議程序:商標公告后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申請,申請人對該異議不服的,可以進行答辯。

            5、注冊時間:在收到注冊申請后5個月內,商標局將對該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如果符合要求,將授予該商標的注冊證書;如果不符合要求,那么商標局將會下發一份駁回通知給申請人,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進行上訴;如果不不服此裁定,申請人可以在接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申請人在接到駁回通知后3個月內提起訴訟,法院會受理該訴訟;如果不上訴的話,則商標將會被撤銷。

            6、注冊時間為1年。在注冊完成后的3年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

            三、 注冊所需材料

            1、商標圖樣;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公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個人);

            3、產品/服務清單;

            4、商標注冊申請書。

            瑞典商標注冊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護照復印件,或者簽字公證書,或者能夠顯示其在當地的住所證明。瑞典商標注冊申請人為法人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如果申請人為外國公司,則必須提供一份聲明書,該聲明書應表明申請人是合法的注冊所有者,并表明其在瑞典已進行了商標注冊或已獲得了商標權。瑞典商標注冊申請需提交的材料有:1、商標圖樣;2、商品/服務清單;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公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或經公證的委托書。

            瑞典商標注冊申請須經過一次形式審查(審查員對提交文件的真實性及有效性進行確認)。通過形式審查后,瑞典商標局將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如果被駁回,申請人將收到書面駁回通知。

            四、 商標保護期限

            瑞典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商標首 次注冊之日起計算。如果該商標在到期之前沒有續展,則該商標將自動失效。

            申請瑞典商標的同時,還可以申請瑞典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注:國際注冊需要根據歐盟和成員國之間的馬德里協定或馬德里議定書來確定其效力),該國際注冊有效期與瑞典商標相同,但期限較短,一般為10年。如果在注冊時不指定該國際注冊,則該商標將自動獲得保護。自首 次申請之日起10年內,申請人可以要求將該商標的有效期延長10年,但需繳納續展費用。在申請時指定了該國際注冊的情況下,若商標未指定該國際注冊的,則自首 次申請之日起10年內,申請人可要求延長該國際注冊有效期。

            瑞典和歐盟共有的“歐盟外觀設計”制度為:歐洲共同體成員國的國民如果希望在其他成員國使用其在歐洲共同體成員國注冊的商標或外觀設計,則必須通過申請歐洲共同體外觀設計證書來獲得在歐盟的保護。目前歐洲知識產權局只承認歐盟內部使用的外觀設計。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