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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申請南非商標需要的流程
            發布時間: 2024-06-27 16:23 更新時間: 2024-11-22 07:03

            由于南非在歷史上曾為英國殖民地,其商標法律和制度深受英國影響。南非遵循單一分類系統,必須按照商標保護的商品類別分別提交注冊申請。  

            由于目前南非并非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成員,因此,不能通過向原屬國商標局提交國際商標注冊指定其在南非生效,只能通過單一國家申請的方式予以辦理。  

            南非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成員,在公約成員方境內首 次提交商標申請后6個月內又在南非提出同一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向CIPC申請南非商標的程序  

            1.注冊用戶  

            商標申請人需首先通過CIPC網站或在其辦事處注冊為用戶,獲取用戶代碼,以便向CIPC付款。  

            注冊后,網站將以用戶名稱自動為申請人創建虛擬帳戶。申請人在申請特別檢索或提交商標申請之日或之前,需要將資金存入其CIPC虛擬賬戶。之后,所有相關費用將從該虛擬賬戶中扣除。  

            更多具體內容,可參見CIPC網站。  

            2.商標檢索  

            申請者可向CIPC提交特殊檢索請求,或通過電子檢索系統自行進行初步檢索。  

            特殊檢索為可選項,并非強制性要求,可用于確認是否已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在先商標。提交特殊檢索請求需要:  

            ●通過TM2表格提交檢索申請(可參考TM2樣表);  

            ●按每個商品或服務類別支付190南非蘭特的特殊檢索費;  

            ●TM2表格必須郵寄、快遞至CIPC比勒陀利亞總部,或投遞到此處的傳送箱(dropbox)中。  

            申請人也可通過免費的電子檢索查詢商標注冊簿,以確定希望注冊的標志是否可用,但在線檢索工具只能提供基本檢索信息。  

            3.提交申請  

            申請可提交紙質版,也可在線提交。  

            (1)紙質申請  

            填寫TM1表格,并郵寄、快遞至CIPC比勒陀利亞總部,或投遞到此處的傳送箱中。填寫樣式可參考TM1樣表,具體如下:  

            ●申請商標時,應注意為每個商品或服務的國際類別單獨提交申請。例如,制造和銷售轎車的申請人應提交兩份申請——第12類(汽車制造)和第35類(汽車銷售)。  

            ●注冊類別可參考《商品與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或聯系CIPC獲取幫助。  

            ●在TM1表格的51字段(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中指明注冊類別。  

            ●在TM1表格的57字段(Specificationofgoods/services)中指明使用商標的所有商品和/或服務。  

            ●注意不應把分屬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放在一份商標申請表中。若已放置,申請不會被受理并將被退回修改,申請者僅可一次指明一個商品/服務類別,其他的類別另作申請。  

            ●TM1表格的74字段“送達地址(Addressforservice)”為接收CIPC所有信息的地址,需做變更的,應通過TM2表格向CIPC提交地址變更請求。送達地址必須在南非境內。  

            ●申請滿足格式要求且CIPC收到指定官費,申請會被分配申請日和申請號。申請者與CIPC的所有溝通應以申請號作為參考。  

            (2)在線申請  

            申請人在線提交申請前需通過CIPC的電子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其他表格填寫要求與紙質申請一致。  

            4.審查  

            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之時或之后,注冊官將給申請者提供確認函,以告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的編號和申請日。  

            注冊官將在已注冊商標和待決申請中進行檢索,以確定是否存在與申請注冊的商標相沖突的記錄在案的商標。  

            如果注冊官在檢索后認為不存在與申請注冊商標相沖突的商標,將完全接受商標申請或在申請人作適當修正、修改或限制后接受申請。  

            若存在沖突,注冊官將以書面形式將沖突聲明發送給申請者。除非申請人在收到沖突聲明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提交論據或申請聽證或申請延長時間,否則申請作廢。  

            如果注冊官要求申請作適當修正、修改或限制后才能接受申請,申請人反對做出此類調整,則申請人可在收到限制性接受申請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提交論據,或申請聽證或申請延長時間。如果申請人不反對作出修正,則其應在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注冊官已修改信息或申請延長時間,否則,申請將被視為作廢。  

            5.修改  

            南非《商標法》第16條第(5)款規定,注冊官或法院可依情形隨時(無論在接受申請之前還是之后)糾正申請或與申請有關的錯誤,或在其依情形認為合適的條件下允許申請人補正申請。  

            除非另有規定,修改商標申請材料需提交TM2表格,但不得對原始標志特征作實質性修改。可修改的內容如下:  

            ●修改商品和/或服務;  

            ●變更文件送達地址,除TM2表格外,附帶《授權委托書》或《一般授權委托書》或現有的《一般授權委托書》編號(如有);  

            ●修改實際住址;  

            ●修改申請人或權利人的姓名,除TM2表格外,附帶CIPC企業登記負責人下發的“名稱變更證書”(如有);  

            ●更正書寫錯誤;  

            ●解除商標聯合;  

            ●請求添加背書;  

            ●核證從商標注冊簿摘錄的內容;  

            ●聯合商標;  

            ●更換申請人。  

            6.公示  

            當商標注冊申請被CIPC接受后,申請人應盡快按注冊官要求的方式和措辭,在專利期刊(PatentJournal)上對接受通知進行公示。  

            7.異議  

            自商標申請公示之日起3個月內或在注冊官允許的其他期限內,任何利益相關方可對注冊申請提出異議。通過表格TM3提交異議通知或修正通知。答辯人應進行答辯以維持商標申請。  

            任何人因注冊官的任何裁定或命令受到損害的,其可在該裁定或命令下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高等法院德蘭士瓦省分院提出救濟申請。該法院可考慮案件的是非曲直,接收證據并下達其認為合適的命令(《商標法》第53條1款)。  

            8.注冊  

            公示期3個月屆滿后,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注冊官將為申請人下發蓋有CIPC公章的注冊證書并將商標登記在注冊簿上。  

            未注冊商標獲普通法保護。若獲得注冊,商標只可依據南非《1993年商標法》(1993年第194號,下稱《商標法》)獲得保護。成功注冊后,注冊商標權利人可獲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注冊證書,擁有使用該商標的專有權。  

            注冊商標可獲得永 久保護,只要每10年支付續展費進行續展。  

            聯系方式

            • 電  話:15517851322
            • 聯系人:平克曼
            • 手  機:13378428645
            • 微  信:15517851322